近日,山東省能源局公開發(fā)布2021年全省電力需求響應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參與主體為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新能源發(fā)電企業(yè)。
現(xiàn)階段參與需求響應的負荷聚合商為具有山東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資格的售電公司,適時進一步放開更多市場主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
現(xiàn)階段參與需求響應的虛擬電廠運營商為具有山東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資格的售電公司,適時進一步放開更多市場主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虛擬電廠須建有自有控制平臺并接入國網(wǎng)山東省級智慧能源服務平臺,響應能力須通過測試。
需求響應類型可分為緊急型削峰需求響應、緊急型填谷需求響應、經(jīng)濟型削峰需求響應、經(jīng)濟型填谷需求響應四類。
緊急型削峰需求響應暫按不低于 470 萬千瓦響應量組織申報,緊急型填谷需求響應暫按不低于 200 萬千瓦響應量組織申報,其中緊急型削峰需求響應按 220 萬千瓦出清,填谷響應按 100 萬千瓦出清。申報但未出清或未參與競價的緊急型用戶(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均納入需求響應資源儲備庫,若在備用時間內被調用可獲取同樣容量和電能量補償費用。容量補償價格暫定為每響應 1千瓦負荷最高不超過 2元/千瓦·月。
緊急型填谷需求響應電能量補償費用結算,由實際有效響應電量按照固定價格結算(參考火電機組深度調峰價格,需求響應第一檔用戶的補償單價定為 0.4 元/千瓦時,第二檔用戶補償單價為 0.6 元/千瓦時,第三檔用戶補償單價為0.8元/千瓦時)。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省電力需求響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國網(wǎng)山東省電力公司,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各售電公司,有關企業(yè):
為深入貫徹“雙碳”遠景戰(zhàn)略目標,著力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tǒng),探索建立適應中長期和現(xiàn)貨市場模式的電力需求響應工作機制,推動源網(wǎng)荷儲一體化發(fā)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和電力系統(tǒng)平衡能力,現(xiàn)將《2021年全省電力需求響應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嚴格執(zhí)行落實。
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jiān)管辦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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