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說到,三峽工程進一步論證的最后結論是:三峽工程技術上是可行的,經(jīng)濟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
時間來到1989年7月21日,江澤民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不久,即到湖北視察長江防洪工作。他先是參觀葛洲壩工程,接著又考察三峽大壩壩址,察看荊江大堤。這次實地考察,進一步加深了對三峽工程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1990年3月,在全國政協(xié)七屆三次會議召開之際,一些政協(xié)委員聯(lián)合提案,建議將長江三峽工程列入“八五”計劃,及早開工興建。
1990年7月,國務院聽取三峽工程論證匯報。隨后,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聘請163位專家組成地質(zhì)與地震、水文與防洪、發(fā)電與電力系統(tǒng)、航運與泥沙、機電設備、工程規(guī)模、樞紐建筑物與施工、移民、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投資估算、經(jīng)濟評價與資金籌措、綜合等10個專題組,對論證后重新提出的可行性報告進行審查,于1990年12月至1991年7月相繼提出預審意見。1991年8月,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長江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認為三峽工程技術上是可行的,經(jīng)濟上是合理的,國力是能夠承擔的,資金是可以籌措的;建議黨中央、國務院予以批準并提請全國人大審議。
1991年10月至11月,全國政協(xié)視察團一行27人,赴四川、湖北、湖南三省考察三峽工程建設問題,提交了《全國政協(xié)視察團關于視察三峽工程情況的報告》,認為三峽工程綜合效益巨大,經(jīng)濟上技術上可行,移民工作也是可以做好的,應抓緊時機及早上馬。
1991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峽工程考察組一行47人在四川、湖北、湖南就三峽工程有關問題進行了考察,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峽工程考察組關于三峽工程考察情況的匯報》,認為三峽工程效益顯著,興建條件已經(jīng)具備,建議國務院盡早將三峽工程建設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1992年2月,江澤民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三峽工程問題。會議原則同意國務院關于三峽工程審查意見的匯報,并請國務院將興建長江三峽工程議案提請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1992年3月16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提交《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提出:經(jīng)過幾十年來的治理實踐和各種方案的反復研究和論證,為解決長江中下游的防洪問題,必須采取綜合治理措施。興建三峽工程是綜合治理的一項關鍵性措施。同時,三峽工程還有發(fā)電、航運、灌溉、供水和發(fā)展庫區(qū)經(jīng)濟等巨大經(jīng)濟和社會效益。三峽工程的興建,對加快我國現(xiàn)代化建設進程,提高綜合國力,具有重要意義。
1992年3月20日,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開幕。3月21日,鄒家華在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全體會議上作《關于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的說明》。4月3日,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以1767票贊成、177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通過了《關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
新華社報道留下了這樣的文字:
“掌聲里,許多人流下了激動的淚水。掌聲里,人們知道,在共和國年輕的歷程里,她的最高權力機關專門對某項建設工程作出決策,這是第一次。它意味著一個中國人做了70年的夢會在不遠的將來成為現(xiàn)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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